1.招标条件
2016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111团城镇排水工程)已由第六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2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5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六师105团111社区
建设规模:处理6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DN315-400排水管网9.89公里。项目建成后,年消减COD排放量30.66吨,BOD排放量17.52吨,SS排放量40.15吨。
计划工期:80天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三楼配楼投标报名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埠中介企业备案册。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和“投标企业承诺书”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5团
地 址:第六师105团
联系人: 单淑琴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五家渠市前进东街941号滨河苑小区44-2
联系人:赵寅 张希娇
电话: 0994-5818555 13319000286
2016年9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