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FEGD-CT16739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1,99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志强 项目经办人:宋路启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东方等6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673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 点击下载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CT16739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东方等6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9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东方等6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内容(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且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