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番禺区洛浦街东乡二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928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番禺区洛浦街东乡二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09.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 2.采购规模: 2.1 本次采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的总能力为500吨/天,采购数量:1台。 2.2 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使用的潜污泵,采购数量:2台,其中流量为22.8m3/h,扬程为13m,用电负荷为1.5KW。 3.排放标准:新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或《城镇污水厂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一级B标准。 4.运行、维护及质保期: 4.1 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的操作、运行、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膜技术污水处理器在维护过程中, 需要进行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少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4.1.1 更换鼓风机的机油; 4.1.2 对膜箱进行在线反冲洗; 4.1.3 清理集水池的泥沙。 4.2 采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质保期为3年。 4.3 采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操作、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期为3年。(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30至2016-10-1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自动化大厦707号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0 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
十、开标时间:2016-10-20 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30至2016-10-1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厦滘段沿江路旁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 |
传真: | 邮编:511431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 |
联系人:潘意正 | 联系电话:020-87506816 | |
传真:020-87543323-815 | 邮编:51062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慧 | 联系电话:020-87543323 |
附件: | ||
发布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