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绩溪县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己 由绩溪县发改委以发改审批 [2015]11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新安江流域补偿资金,招标人为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绩溪县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建设内容为在生态工业园区范围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14.5 平方公里, 300-600 的管网 48 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 3 座; 项目总投资估算 4500 万元。
2.2 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45 日内提交施工图等全部勘察设计成果。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勘察设计咨询全过程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和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资格(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 (若为联合体投标 , 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3.3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 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4 投标人应于开标日之前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完成基础信息登记。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必须由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投标有关事宜。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整前 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www.xcsztb. com )下载 (获取) 招标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在线支付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时作废标处理。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 / 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 获 取方式: ( 1 )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 )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www.xcsztb.com )点击进入“我要投标” 获 取 招标文件;( 3 )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 4 )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20000.00 元。
6.2 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否则按废标处理。
汇入单位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200002600161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 账号: 1317096009200043563
以上两个账户投标单位自选一个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汇入即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绩溪县锦屏路 12 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1 )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王以新 联系电话: 0563-8152964 。
招标代理: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0563-8162265 。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 0563-8173105 、 8173106 (传真)。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