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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代码:04162016050542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部分申请银行贷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

  2.3设计内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

  ( 1)给水工程:新建管径 DN200的球墨铸铁给水管 180米,管径 DN300的球墨铸铁给水管 2790米,管径 DN600的球墨铸铁给水管 940米。

  2.4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设计 (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 )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5设计周期:

  ( 1)初步设计: 5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法人通知时间为准;

  ( 2)施工图设计: 1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法人通知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

  (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以上的资质;

  ( 3)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已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

  ( 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 BBB以上(含 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5)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应具备 3.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投标人近 3年内 ( 2013 年1月1日 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时须附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月 29日 至 2016年 10月 3日 上午 9时至下午 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3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0月 20日 下午 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 2016年 10月 20日 下午 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白沙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 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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