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民丰县三乡一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和发改项目〔2016〕59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治区配套资金由(和发改投资〔2016〕102号)下达。招标人为民丰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现对该项目自动化及水处理设备标段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民丰县三乡一镇,建设内容为包括水源工程、管网工程、水厂工程及自动化监控系统。1、水源工程:机井(井深180m)2眼、水源井输水管道1.47Km、水源保护护栏网480m、井泵房2座56.85m2;2、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铺设各类管道232公里,新建集中水表井1048座,闸阀井67座,入户6286户。3、水厂工程:尼雅总水厂、萨勒吾则克乡和尼雅乡水厂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4、自动化监控系统采购安装。
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本次对自动化及水处理设备标段进行招标
自动化及水处理设备标段: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自动化及水处理设备标段:须具有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及管材、水处理设备及消毒设备经销,并具有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的专业技术能力。自动化及水处理设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的专业技术能力。
3.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8日10:30 时,开标地点在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
联 系 人:阿卜杜热西提·伊敏 电话:1879947994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爱民 电话: 0903-6196999、18690306933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