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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县2015年度市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6-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2015年度市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污水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淅川县上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淅川县。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编号:XDEC-NY-2016-22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预算金额:约50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槐树洼村人居环境改善;

  第二标段:大坪村人居环境改善;

  2.8 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信誉良好;

  (4)投标人具有2013年7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投标人具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现场发售。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5.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2. 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3.

  (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具有2013年7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与所携带原件必须一致并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拒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上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13623776587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封先生

  电 话:0377-6116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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