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GCS2016-277
发布日期2016年9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舒城县张母桥镇自来水厂取输水及管网延伸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舒发改【2016】142号
3、招标人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小型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舒城县张母桥镇
2、建设规模取水口、管网延伸等,总投资约430万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2.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含)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人员;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实行广域网考勤);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6月至8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6年6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25 日 9 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小型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张母桥镇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 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翟镇长联系人: 程工
电话: 0564-8563001 电话:0564-8626931
传真: 传真:0564-8626451
六、报名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③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8万元,预缴履约保证金 30 万元,中标企业的预缴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 10 月 9 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6年 10 月 10 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6年 10 月 25 日 9 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
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