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已经由昌州发改投资【2016】993号备案。招标人为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奇台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标段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9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城区
2.工程规模:DN400mm管网(支五路790米)、DN315mm管网(解放西街292米、横三路850米、东一路280米、麦香西街480米、天西路270米、横西四路560米、团结南路37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QTX2016092907700101003 | 奇台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标段三(施工)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9月30日 10时00分到2016年10月04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10月08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10:00时-2016年10月4日 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三)编号:CJ20161402 5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9月30日10:00时-2016年10月11日23:59时),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 号:65001620400052502518 行 号:105885000041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7、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邮 编:831800邮 编:
联 系 人:马维新联 系 人:李晶
电 话:13689912299电 话:0994-2237136
传 真:传 真:0994-2237136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14919685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