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分散性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6)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6)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607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泉驿区分散性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12座,总处理规模2600m3/d,其中:100m3/d的3座,150m3/d的6座,200m3/d的1座,600m3/d的2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总规模1660m3/d,其中:1500m3/d的1座,100m3/d的1座,60m3/d的1座;污水管网总长度为85476米;
2.3建设地点: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大面街道、龙泉街道、山泉镇、西河镇、黄土镇、柏合镇、万兴乡等8个乡镇14个村;
2.4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的龙泉驿区分散性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的龙泉驿区分散性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7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质保期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类似项目业绩;(4)近3年财务无亏损;(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6)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4)近3年财务无亏损;(5)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6)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1)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0月8日23时59分,登陆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通过龙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6日 10时 00分,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27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6377657
传 真: 028-8485309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61671332
传 真: 028-86917703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