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自来水通村工程施工施工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6]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省、市、区级配套组成,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自来水通村工程施工施工
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内
3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雨敞坪镇实施农村安全提质扩容,自来水通村工程,建设通村主支管。
4 、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5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省、市、区级配套组成
6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要求
9 、招标范围:包括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自来水通村工程施工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企业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市政类相关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5.1 本次招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5.4 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5.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 年10月0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10月1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八、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