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诏安县水利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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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书编号:FJTH-27520160830(2016财购计[诏10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应急供水工程(亚湖供水第二管线工程及龙潭水库供水工程)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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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诏安县应急供水工程(亚湖供水第二管线工程及龙潭水库供水工程)采购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诏安县水利局 |
0591-87878462 |
漳州市诏安县 | |
3、预算资金:473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0-08至2016-10-1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6、联系人: |
张小婷/林凤芳 |
7、联系电话: |
0591-87623955、0591—87878462-812 |
传真: |
0591-87878463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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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fjth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10-28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10-28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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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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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150101417001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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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