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16]1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
枣强县大营镇皮毛工业园区。
2.3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2年
2.4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
2.5建设内容
大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该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万吨/天,采用“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工艺,购置石英砂过滤罐、活性炭过滤罐、增压泵、石英砂反洗泵、活性炭反洗泵等设施,铺设PE管网8964米。
2.6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中水回用工程处理能力1.0万吨/天。
2.7招标范围
2.7.1本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验收,投标人需进行初步的方案设计。
2.7.2中标人需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2.7.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为一个整体包进行招标,不接受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项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0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原件及2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联合体全部成员)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包括: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结果查询档案告知函。
(5)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代理人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郑文崇
联系电话:15333878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318-853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