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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县乐育镇玉古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收集等)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乐育镇玉古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玉古村;

2.3计划投资:约1796955.07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污水收集沟(0.4×0.6m)长2100m、污水收集沟(0.3m×0.3m)长1850m、污水收集管(UPVC DN100管)长1041米、沉砂井35座、化粪池(03S702)2号(4m3)18座、垃圾桶和清扫工具147个、清扫工具(扫帚2把、铁锨1把)12套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在红河州内承建过3个以上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会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今或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7提供2013年至今至少有3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申请人请于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2日08:30时,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02日08:30时,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

地址:红河县

联系人:陈德志

联系电话:188873165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刘静、普菊云

电 话:13769301323、15987393421

传 真:0873-372071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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