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道(北峰至束馆、埝头至曹任村)改建工程已由大水【2016】61号文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项目位于大名县涉及北峰至束馆、埝头至曹任村,建设内容为2条道路占压的13个村庄沿街道路铺设饮水安全管道改建。总投资169.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县财政
2.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大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道(北峰至束馆、埝头至曹任村)改建工程
2.4预计工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至今的PVC-U、PE管材检验合格报告。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报名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至今的PVC-U(管径De63、De75、De160、De200)、PE(管径De110、De160、De200)管材检验合格报告等以上资格条件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注意事项: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由其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近十年查询结果,成立不足十年从公司注册之日起算),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8、投标文件递交截至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大名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
单位地址:北京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刘志武 电 话:0310-6572629
招标代理单位: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层2412室
联系人:张振波 电 话:1390330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