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单级高速齿轮箱式离心鼓风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ZTZ2016-09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单级高速齿轮箱式离心鼓风机 |
1 |
台 |
160 |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相应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
4.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5.具有供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2016 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7日 (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
3. 标书售价(元) :每本500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4:30 。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18楼接见厅
八.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4:30 。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18楼接见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元,现金方式,开标当天随投标文件递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报名书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璐婷
联系电话:0576-88228375/15267612128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