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丹巴县竹子沟自来水厂工程项目 已由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丹发改【2015】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丹发改【2015】1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628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革什扎竹子沟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水量5000立方米每吨的水厂,使用Ф250无缝钢管输水管线8.5公里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资质,2013年以来已完成 0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 10 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0月 14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巴丹
电 话: 0836-352230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7号楼二层
联 系 人: 李燕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1154339249@qq.com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