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活性炭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活性炭采购
交货地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业主指定地点)。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最高限价:675万元
招标范围:活性炭的供应、运输、装填及售后服务等。数量:约1350立方米。
投标保证金:13万元。
一、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具有活性炭加工、销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 10月 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单晓红 联系电话:0580-6202032 传真:0580-6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