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取水泵站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土建施工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规划鼎盛大道与规划宝溪路交口东南角
建设规模:核定该工程总概算为58298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一座(10万吨/日),中途加压泵站一座(10万吨/日),取水泵站一座(10万吨/日)及配套设施建设;敷设输水管道29.61公里(其中DN1400长21.23公里、DN1200长8.38公里)、配水管网10.78公里。
本次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合同估算价 |
招标范围 |
取水井、取水泵房及变配电间 |
合格 |
180日历天 |
356万元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或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一项类似规模以上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出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且提供该项目不少于2名业主联系方式及总监理工程师联系信息,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须显示其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3.3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且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3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企业需提供经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有效期内)。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3.6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确定的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报名携带资料:
(1) 单位简介;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工资关系等);
(3) 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副本);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6) 项目经理身份证、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7)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方式);
(8)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资格条件3.4款承诺书及近三年财务报告;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3)-(5)项外其余均需携带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76959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邮箱:chuangdazb@163.com
电话: 186038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