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现对青秀区四个镇区供水及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服务招标[QXCG2016F118/FS(6)2016126GNN]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 第2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6 招标范围 、第5页 6.招标内容、第34页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范围 条款内容现更改为:
2.6 招标范围:青秀区四个镇区供水及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应后续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删除《招标文件》 第2页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3、《招标文件》 第7页 超过采购预算价及费率上限范围和下浮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内容,现更改为:超过采购预算价及费率上限范围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 第11页12.1条款内容现更改为: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本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删除 《招标文件》第12页 (4)、第23页、第39页(3)
c 企业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d 企业最近三年无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记录内容。
6、删除 《招标文件》第12页、第23页 、40页
(5)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内容。
7、《招标文件》 第17页 25、开标程序 (6) 条款内容现更改为:
(6)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代表检验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并宣读核查结果。
8、《招标文件》第20页 35.1条款内容现更改为:
35.1本公司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第23页至24页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评分细则 部分内容修改为:
(1)商务评审(50分) 工程业绩(2分)现更改为:
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标时间前完成过类似给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规模总投资≥8000万元,每个得2分,满分为2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商务评审(50分)企业信誉实力(18分)现更改为:
1、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得2分;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得5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8分;此项满分8分。
2、自2013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给水或污水)三等奖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给水或污水)三等奖及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项只对所获最高等级奖项计分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布日期为准)此项满分10分。
(3)技术评审(50分)人员配置(20分)现更改为: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此项满分3分。
2、给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公用设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此项满分3分。
3、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公用设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
4、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
6、电气自控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公用设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
7、概算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满分2分。(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电话:0771-4304120 传真:0771-4304120
联系人:韦雅明
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电话:18677106054
联系人:严卫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