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惠市发改【 2016 】 306 号 ”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本次河道整治范围起自惠福大道,止于文头岭排涝站,以 “ 防洪减灾、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有序组织交通、完善配套设施 ” 为目标,实施防洪排涝、水质改善、景观美化和道路交通等四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道总长约 4.9km ;铺设截污管道约 6.67km ,改造文头岭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划景观面积约 43 公顷;新建道路约 6.13km 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 、工程等级和标准: 该工程等级为 III 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临时建筑物为 4 级。 3 、工程造价:约 3.6 亿元,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4 、工期:暂定 18 个月。 5 、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2 家): 1、 企业资质要求: 同时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 具有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3.1 水利部分:项目经理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安全员 3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各 3 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2 市政部分:项目经理 1 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注册 建造师 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安全员 3 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质量检查员 3 人,施工员 4 人, 具有相应的岗 位证书。 3.3 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需要增派其他技术人员。 4 、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4.1 水利企业和拟派人员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4.2 市政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信息且拟派人员须为对应岗位的人员。 5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 6 、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 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近 3 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 ( 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为准, 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1 、投标人在法人单位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汇款凭证原件备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 、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 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 ;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 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 。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有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现场提交,未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1 、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料审查。 报名资料 如下: 3.1 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不得更改)。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已办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手续。(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且需同时授权牵头人的交易员经办本项目招标事宜) 3.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 (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类 ) 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 水利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3.5.1 项目经理的 水利水电 工程注册建造师证、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5.2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5.3 安全员由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员、质检员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3.6 市政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3.6.1 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 3.6.2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质量检查员和 施工员 岗位证书。 3.7 投标人增派其他技术人员的岗位证或职称证。 3.8 上述人员身份证及 在投标企业 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 网上查询网址 (复印件)。 3.9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中的“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3.10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1 投标人(如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1 ) 3.12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2 );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 A4 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查(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除外)。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1 、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开标活动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开标,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开标结束后,当即进入评审委员会的评标和定标程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2 、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投标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招标人: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68822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526997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52-7121018 | ||||||||||||||||
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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