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84160055-002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新乐市 |
工程名称 | 京石高铁沿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乐市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 | 邯邰镇坚固村和长寿街道办事处东安家庄村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邯邰镇坚固村和长寿街道办事处东安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7楼) | ||
联系人 | 李启 | 联系方式 | 0311-6905203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1-1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18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1-1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1-18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1-14~2016-11-18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7楼)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京石高铁沿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乐市段)已由新乐市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16]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石高铁沿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乐市段) 2.2项目概况: 京石高铁沿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乐市段)建设主要以村庄整治为重点,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硬化、亮化、村庄绿化、环境整治、民居改造、污水系统建设、村民中心建设等。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4招标编号:RHP-C231601241583-1-1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邯邰镇坚固村和长寿街道办事处东安家庄村美丽乡村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本次招标范围投资估算:3119万元,邯邰镇坚固村3009万元,长寿街道办事处东安家庄村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9:00-17:00(节假日午休时间除外),到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2套):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留存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4.2.2资质证书(留存复印件) 4.2.3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建安B本、副项目经理一级建筑师证书(留存复印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在各自单位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需在所有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5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乐市新开路 联系人:张春生 电话:0311-8850836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李启 电话:0311-69052039 传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sbynk00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