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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泸西县城环境卫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泸西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泸西县城环境卫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竞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西县城环境卫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2.招标编号:HHZB2016777

  3.采购内容: 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维修更换及污水处理。

  4.采购预算:175万元

  5.交货时间:按日处理量双方约定;

  6.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须按采购清单进行分项、单价、总价完成报价,且包括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币种:人民币)。

  7.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③财务状况: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2、具有年检合格的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生产企业的授权书;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5、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6、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三、谈判的获取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购买。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带原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具有年检合格的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⑥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开标及谈判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供应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西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胡洪光

  电话:0873-662194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

  联系人:谭力文

  电话:0873-665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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