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村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村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XZB2016-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昭
项目联系电话:158220471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
联系方式:刘爽158220090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景昭15822047106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村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452.2万元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方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以下资质: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具备与招标项目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施工方面的经验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7)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武清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8)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岗位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
(9)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卡”。
(10)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4.1.2 投标单位项目部人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施工员 1 名、质量员 1 名、安全员 1 名、民管员 1 名、试验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 名、造价员 1名、资料员 1 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可互相兼任。
配置项目部各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5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