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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重建电镀园区东侧道路及生产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鄞州都市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重建电镀园区东侧道路及生产污水管道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鄞州首南街道李花桥村

  工程规模:道路施工总长度约401.844m、污水管道PE双壁波纹管长约450m。

  工程造价:186649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电镀工园区东侧道路及雨水工程、西侧专业废水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②、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栏内鄞州区登记情况显示“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上述具体信息以评审当日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下载: 招标文件、

  图纸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注: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

  注: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到帐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17楼1701-4会议室(鄞州日丽中路555号总部一号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鄞州都市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张工

  电话: 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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