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港招公字16070号
天津港港务设施管理中心 拟建设的北疆港区部分排水设施抢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并已完成报建备案手续,报建编号为:121233120160035,招标备案号为121233120160036(施工),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规模:拆除旧检查井16座,新砌检查井19座,拆除旧检查井3座,新砌收水井4
座,铺设∮300混凝土管线70m,铺设∮600混凝土管线105m,更换重型铸
钢材质带篦检查井井盖2块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 工程地点: 北疆港区 ;
3. 计划建设工期: 30天 ;
4. 招标范围:拆除旧检查井16座,新砌检查井19座,拆除旧检查井3座,新砌收水井4
座,铺设∮300混凝土管线70m,铺设∮600混凝土管线105m,更换重型铸
钢材质带篦检查井井盖2块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合格 标准;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资料。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以下(有效期内的)各证照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资质可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壹名,需提供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IC卡,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任命书;5.安全项目经理(壹名,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单独配置时还须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IC卡,专业不限);6.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7.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备案);8.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2012]141、[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 名 地 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9号青海园写字楼6层
五、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9时至2016年11月21日16时
报 名 时 间:2016年11月15日9时至2016年11月21日16时
招 标 人:天津港港务设施管理中心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建设大厦附楼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64906186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9号青海园写字楼6层
联 系 人:寇洁 联系电话:(022)65725681
传 真:(022)65725683
日 期: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