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供水、污水泵站及强排站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皋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皋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
(3)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供水、污水泵站及强排站养护、维修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工期:36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1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合同:维修工程(如皋港区50万以下供水、污水泵站及强排站的维修、养护等)工程
估算价暂定:估算量金额为中标下浮后300万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负责人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6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时间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到 2016 年 12 月 6 日 9:00 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皋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