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编号:ZD16-208AD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村村通自来水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710,896.46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飞来峡镇村村通自来水项目 |
项 |
1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是2016年度省、市、区三级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之一,项目涉及我镇26个自然村,可解决1423户共6332人的生活用水问题。因我市供水行业存在一定的垄断等特殊情况,为确保项目完成后能及时顺利接入供水管网,加上该项目目前的建设工期非常紧迫,为加快项目的推进,根据2016年8月17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00号)第五条“关于自来水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问题,同意采用政府采购模式,依照程序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及拟由广东锦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锦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7层10、12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李瑞文,工作单位:清远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2、专家2姓名:梁舜英,工作单位:清远市直属公路局,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3、专家3姓名:周胜利,工作单位:飞来峡水电所,职称:/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银英公路旁 |
联 系 人 |
刘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840983 |
传 真 |
0763-3840983 |
邮 编 |
5115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
联 系 人 |
胡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传 真 |
0763-3378200 |
邮 编 |
5115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黄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发布人: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