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SZZT-H20161101ZYN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套 | 1 | 24.538 | 日处理量3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6-11-16 至2016-11-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1-29 09:3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6-11-29 0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 4900.0
交付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嵊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121102610920005489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号。(5)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春钧
联系电话:13705855646
传真:0575-833225389
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浙荣
联系电话:0575-83227198
传真:0575-83121328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