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B2016-8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大道南延线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红建发【2016】422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弥勒大道南延线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弥勒市
2.2 建设规模:管廊断面形式为两舱设计,北起甸溪河桥,南至章小路口。等级定位为干支线混合管廊,主要纳入管线为:燃气、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电信。
2.3 计划总投资:投资概算金额7799.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7659.08万元、设计费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弥勒大道南延线综合管廊的设计及施工,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3.3 业绩要求:①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额类似市政管网设计及施工业绩各1项或以上;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经验1项或以上;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或备案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 请投标申请单位被授权人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5 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09时30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请投标人在报名后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3楼开标室,州车管所对面)。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邮 编: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李宏平 联 系 人:侯建伟
电 话:13987306759 电 话:18787303331
传 真: 传 真:0873-3799056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