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安市智慧城市防汛-城区泵站自动化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淮安市智慧城市防汛-城区泵站自动化系统建设工程Ⅰ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淮安市智慧城市防汛-城区泵站自动化系统建设工程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新城及淮安区等相关泵站。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内容为建设36座城区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等,包括1个中心及4个分中心的计算机网络平台系统,实现城区泵站的自动化远程控制。其中,36座泵站(清江浦区25个、开发区5个、生态新城1个、淮安区5个)进行自动化改造,实现主机组、辅机、电气设备等自动远程控制、人工视频监视和智能化监控分析管理;1个中心及4个分中心建设和完善一体化管控平台,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在一个平台上实现闸、泵站监控、水位监测、雨量监测、视频监视、动环境监测等基本业务应用,实现智能调度管理、洪水预测预警、工程运行管理等决策支持应用,二维/三维综合信息展示、办公自动化及数据应用交互等信息管理业务应用。
本次招标范围为Ⅰ标: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相关泵站。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清江浦区排涝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等,实现城区25座泵站(含7座已建成自动化系统接入的泵站)主机组、辅机、电气设备等自动远程控制,人工视频监视和智能监控分析管理。将清江浦区排涝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通过网络接入“智慧城防”系统,升级和完善系统平台功能,并在清江浦区建立指挥分中心。
2.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 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的节制闸、泵站自动化控制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无在建工程时出具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若有在建工程但已临近竣工阶段,出具原发包人提供的证明)。
3.6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
3.7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8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Detail.aspx?newid=837,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方可查询)。
3.9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苏检会【2015】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批量查询。若查询发现近3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5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携以下资料于2016年 11 月21 日至2016年 11 月25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换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场支付,售后不退,如果只进行网上报名而不换取纸质招标文件,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提供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扫描确认盖章后视为原件,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5条规定);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7条规定);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证明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项目经理证书;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资料(拟任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特殊说明外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施工单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陈超,电话:13770370470。技术支持:孙科 15151591813 马嵩玮 15950039175)。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13日 9 时 30 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和纸质标同步进行,如果电子标顺利开标,则纸质标不拆封,如果因为非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标无法开标,则拆封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在U盘中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开标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具有签章功能的CA锁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会导致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或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原件交到工作人员处。如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则用投标人提供的U盘导入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未提供U盘或者U盘导入投标文件失败,则否决其投标;如果因为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的,则否决其投标。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3516室
联系人:李工电话:0517-836065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顾星,蒋文平电话:0517-83708896(809),1506169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