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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农村环境(污水)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NZJC2016-GC(SY)- 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5] 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洞口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行政村) 2.3 建设内容:洞口县所辖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技术方案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四个方面。 2.4 工期要求:到2017年12月31日止(工程全部完工) 2.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总体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湘环发[2016]2号文件验收标准并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拟任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近6个月(2016年4月-2016年10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内企业以开标当日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招标所在地(洞口县)有在建项目的负责人,须完成在建项目验收后方可参与投标。(完成项目验收以取得具有验收资格单位出具的“验收审查意见”、“项目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报告”为准); 3.9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但投标人须具备处理及协调周边关系的能力。

  4.评标办法 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 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 日17:00时,并取得由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逾期不予办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4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及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723456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8073954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18573901333 15073990868 联系地址:洞口县沪昆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峰花园内办公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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