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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藕缆桥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桥镇藕缆桥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30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镇藕缆桥村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2351米,管径为DN75-DN315,新建雨水管总长约3427米,管径为DN300-DN500,新建17座玻璃钢化粪池,新建3座玻璃钢隔油池,砼路面破除及修复约20493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336.21万元

  工程造价:1134692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网工程、接户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

  2.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要求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为准),并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1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业绩要求:投标人单独(指非联合体形式)承接过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且该工程于2013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指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相关备案资料及甲方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午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2)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3)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282303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3时30分;

  地点: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卓工

  名称: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方玉忠;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 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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