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连江县官坂镇自来水厂北片总管道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水利局以榕发改农业(2016)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投资32万元,招标人为 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连江县官坂镇自来水厂北片总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工程控制价为273911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为连江县官坂镇自来水厂市政管道、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273911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光盘,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邮编: /
电话:0591-26381081,传真: /
联系人: 张副镇长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fjrwzb@163.com
电话: 0591-87512357 ,传真: 0591-63301266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RWZB-2016-426 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连江县官坂镇自来水厂北片总管道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连江县住建局
电话:0591-261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