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水利局“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土建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偃师市水利局“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土建及安装”项目
2.2项目地点:偃师市
2.3采购编号:偃公采(2016)028号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7年3月31日前完工;
2.6预算金额:陆拾叁万捌仟壹佰元整(¥638100.00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4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并有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联合体参与竞谈;
3.7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3月以来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0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内),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符合条件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图纸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以来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拟派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以来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内),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供应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30 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偃师市水利局
联 系 人: 侯先生
电 话: 0376-67778785
邮 箱:yali196901@163.com
联系地址:偃师市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9-63637166 13213659188
电子邮件:2728676408@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