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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宣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工程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来发改审批[2016]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KWGZ3G2016194

  建设地点:武宣县桐岭镇、通挽镇、东乡镇、三里镇、禄新镇、黄茆镇

  建设规模:桐岭镇新建5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6.58千米,管径dn200~dn400;通挽镇新建5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5.5千米,管径dn200~dn500;东乡镇新建5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3.7千米,管径dn200~dn400;三里镇新建5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3.81千米,管径dn200~dn400;禄新镇新建3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5.48千米,管径dn200~dn500;黄茆镇新建3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道6.41千米,管径dn200~dn400。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垂直流迷宫(VFL)技术。桐岭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其余厂采用一级B标准。

  合同估算价: 约601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5 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勘察和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全部施工图纸内容;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3.2.2项目勘察和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类似勘察业绩: 2012年至今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勘察合同复印件);

  类似设计业绩: 2012年至今至少有1项0.5万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和10km及以上的配套管网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分别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的能力。

  3.4.2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勘察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9日 10 时整,地点为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程款按月进度支付,合同内当月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5%,变更工程等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经审计结算后(由县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的预留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521404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宣县城北路230号 地 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

  部旁)二层

  邮 编: 545999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黄靖 联 系 人: 林敏

  电 话: 0772-5211852 电 话: 0772-4232226

  开户名称: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

  账 号: 223712010100706853

  2016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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