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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982160056-003 所属地区 任丘市
工程名称 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招标
建设单位 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及设备招标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4082.2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排水)专业乙级及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需与投标单位签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
联系人 王双伟 联系方式 1522660266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1-20 17: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1-25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1-2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1-25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招标已由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招标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完成项目地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设2.5万m3/d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1级A标准.

2.1.2采用EPC模式发包,招标范围根据任丘市经发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完成项目EPC招标的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或制造)、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其中,

①设计范围包括: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生活及工业废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固废处理、中水回用等)、土建(建筑、结构等)、安装(设备设施、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等)、管网、附属工程(含污水处理厂内的道路、景观绿化设计及整个厂区室外道路中的污水预沉池、污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平面布局设计等)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和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

②施工、供货、运行范围包括: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采购(或制造)、安装、调试;工艺管道及自控仪表系统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试验、单体试车、联合试车等;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环保验收;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操作维修手册编制;员工培训;并按合同约定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项目业主。

2.2建设地点:任丘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工期

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业主。在进水水质水量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开始试运行,3个月内并完成调试和试运行,具备环保验收条件。

2.3.1设计、施工工期计划68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总体设计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4.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3污水出厂各项指标和回用水各项指标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中水回用标准,符合环保部门验收标准,并确保暴雨期满溢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业主。

2.5可研批复总投资额:约17018.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3.1.1-3.1.2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能力。

3.1.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排水)专业乙级及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至本项目完成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完成过一个2.0万吨/日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以提供的业绩项目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至少一个2.0万吨/日污水处理设计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业绩项目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资料尚需有效反映前述要求的处理规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设计、勘察、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五证合一,可提供复印件,且二维码必须清晰便于查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A类证书;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B类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C类证书;业绩项目的合同、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企业为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 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文园1#楼2单元601

联系人:吕松槐 联系人:王双伟 电话:1522660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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