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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330020075

  项目联系人:马利霞

  项目联系电话:13315101619

  采购人: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隆尧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693376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218680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咨询机构,具有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熟悉特许经营\PPP\BOT政策内容,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和管理咨询业务能力;3、有相关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4、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5、具备国家发改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注: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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