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水务局农村集中供水运行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1010170001
项目联系人:徐庆
项目联系电话:0317-5697726
采购人:青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青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83376118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697726
预算金额:17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2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浮阳大道御河新城东区18栋3单2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青县104国道中国银行办公楼七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正在其他施工项目中任职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发现按废标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兴趣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套(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由招标人留存)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