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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柳发改规划【2015】687号关于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其设计、勘察、建筑安装工程、监理服务、设备购置及安装必须进行招标,招标人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上级补助资金。现项目已具备各项招标条件,本次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设备购置招标。

  项目编号:LZLZJX2016-10-02

  建设地点: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

  建设规模:依据柳发改规划【2015】687号、柳环审字【2015】132号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18000吨/天,设计建设分段分步完成。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其中设计含调试技术服务上控价: 240 万元,设备购置上控价:326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 153日历天(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设备成套供货工期、工艺达标调试、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1)整套图纸设计工期30天;

  (2)具备供货条件,设备供货工期30天;

  (3)设备安装完成后72小时(3天)清水联动调试;

  (4)运行工艺达标调试90天。

  招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工艺、电气及自控、空调、总平等)、第一段第一步单体设计、设备购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设备制造及成套集成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集成及工艺达标调试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本工程相应类别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相应类别(如市政、环保、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本工程相应类别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2000吨/日以上的电镀园区废水处理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和调试总承包。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或设备制造成套供货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设备制造成套供货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设备制造成套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4.2报名方式:

  潜在投标人报名程序: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提供协议书原件及双方企业相关文件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资料由代理招标单位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发售,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 日。

  4.4购买招标文件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交易服务单位: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监督部门及电话: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2-6818662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 工

  电话:0772-8815515

  传真:0772-8815515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26号东郡5栋311-312室

  (2)代理机构: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772-6814823

  传真:0772-6814823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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