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BBZFCG-2016-575
三、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7.32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委托运营服务的运营商,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拟指派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3. 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建造师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运营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③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及身份证;④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建造师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9日北京时间17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玉林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玉东支行
帐 号:204051010400076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在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锦锈东路
联系人及电话:刘钟华 0775-823815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20号
联系人及电话:黎锦 0775-2277996
3、监督部门: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83316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