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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晋建南招【2016】115号

  开标时间:2016-12-05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国内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建南招【2016】1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发改【2015】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业主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塔前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123664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为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及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企业在岗人员。(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若为本项目中标人需项目经理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证件签订施工合同。

  3.10. 水泥、钢筋、路灯、电线电缆、污水管、石材栏杆由甲方确定品牌型号。甲供材料中环保技术及环保工艺设施由甲方供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9:00时起至2016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肆万柒仟叁佰元整(¥247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投标报名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网络打印版(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或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南平市延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电话: 0599-8060901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546704

  联系人: 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5号广宇新城2幢307室,邮编: 353000 ;

  电话:0599-8809838传真:0599-8869619

  联系人:陈小姐。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

  监管部门: 南平市延平区建设局

  电 话:0599-6161196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凭证。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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