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31-Zgc.2016-1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2016年度项目已由阳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阳新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阳财采计【2016】B155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2016年度项目包括富池镇第二水厂、韦源口自来水厂、陶港自来水厂、洋港镇自来水厂、三溪自来水厂、大德水厂、坳上水厂、枫林供水站、白沙镇自来水厂、浮屠镇自来水厂、王英自来水厂等20多个供水点的巩固提升(精准扶贫)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为三溪自来水厂、大德水厂、浮屠镇自来水厂、王英自来水厂等自来水厂的改扩建及管网延伸与安装、管材及管件的采购与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本项目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黄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在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 11月28日17时30分“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 交易密钥—湖北CA办理请查看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理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15 日9时00分,地点为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3-11号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根据本章第5.1、5.2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联系方式
项 目 法 人: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阳新县兴国大道19号
联 系 人:柯 翔
电 话:0714-73931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苏 苑
电 话:027-65390769
传 真:027-65390773
电 子 邮 件: huaaozxzx@sohu.com
账 户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户 号:42001868608050007420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