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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沂源县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供水消毒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供水消毒设备配)已经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淄博市财政局以“淄水农〔2016〕17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沂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根据沂源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总体规划思路,结合沂源县目前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对沂源县289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安装消毒设备及消毒药剂,提升饮水水质安全。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2.3招标范围:沂源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供水消毒设备配)消毒设施采购及设备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备提供相关招标货物及服务资质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国内生产厂商或供应商(生产厂商和其授权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产品符合国标;

  3.3电解食盐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生产厂商(供应商)应出具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氧化氯产气量占总有效氯量不能低于20%,水处理量50m3/h),及相关检验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计划工期:1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12 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12 月31日

  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电解食盐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生产厂商(供应商)应出具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氧化氯产气量占总有效氯量不能低于20%,水处理量50m3/h)及相关检验报告;于2016-11-22 至2016-11-28(具体时间09:00-11:30至14:00:-17:00),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78号阳光教育4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材料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沂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联系人:江主任 项目负责人:管仁辉、王国伟

  联系电话:0533-3225291 联系电话:0633-87936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rz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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