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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东区污水厂陈巷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东区污水厂陈巷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6】1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陈巷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431985元(含暂列金35万元);采用雨污分流系统。主要污水管线工程布置如下:沿着县道、镇区中心道路铺设污水主干管长度约L=5km,管径约d300-d400;污水收集后排水d700主干管长度约2.5km;检查井135座,泵站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东区污水厂陈巷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审核价,即7431985元(含暂列金35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13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7.4.1.16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15%≤k≤17.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13日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4]33号》 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 《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0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08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陈巷镇,邮编:363900

  电话:0596-8222319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编:363900

  电子邮件: 318348492@qq.com

  电话:0596-8335186,传真:0596-8335186

  联系人:小许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9 本项工程的代理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承担。

  10.监管部门: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监察局、长泰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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