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阜平县城东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330020091
项目联系人:耿翠
项目联系电话:13663120616
采购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阜平县桥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22386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269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平县桥西街林业局(北行50米路西)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地址:阜平县陵园路)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提供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4)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违规投标处理。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新版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提供)(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8)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备案,且应在有效期内(9)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1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1.项目编号:YCZB201601-4382.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4万元;建安工程费投标标价的投标下浮费率不得低于1%;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