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20161121G03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第二供水厂官地净水间工程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办以吉龙发改备字【2016】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建筑面积198平方米。施工一个标段,招标编号为:20161121G0333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龙潭区官地村吉林市第二供水厂官地车间东北角。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己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 年 12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3月28日(共100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到2016年11月26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22日到2016年11月2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施工人民币3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58.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西路16号)8楼807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何丰 联系电话:0432-664688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