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普兴场至红岩污水处理厂干管工程设计(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审经投资【2016】3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6】3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 建设地点:新津县金华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主管约3km,污水提升泵站1座。(具体工作内容业主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设计周期:4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并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回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图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的签字、盖章等相关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针对本项目《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登记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登记表)。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份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开标前查验,一份附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查验虚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及以上的职称。(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 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津县兴园3路龙王渡小区二期3栋8楼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尹女士 王女士
电 话: 028-82527155 028-82552373
传 真: 028-82512603 028-8255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