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026号
开标时间:2016-12-23
所属行业: 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宁德市
1. 招标条件
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信德宁招字[2016]第026号的福安市湾坞西片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6】194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湾坞西片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安市湾坞西片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是在湾坞镇新建一座 5 万 m3/d 的净水厂,主要建设取水工程、自来水厂工程及清水输配水主干管工程,其中净水厂处理构筑物及设备按 2.5 万 m3/d 规模设计实施,综合楼及其配套用房、清水输配水管线工程按 5 万 m3/d 规模设计实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7136.8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715.7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福安市湾坞西片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勘、详勘等]、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后续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
2.5.2. 内容:工程勘察、自来水厂工程及清水输配水主干管工程设计,其中净水厂处理构筑物及设备按 2.5 万 m3/d 规模设计实施,综合楼及其配套用房、清水输配水管线工程按 5 万 m3/d 规模设计实施等全部图纸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类似业绩要求: _/ _(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 11 月 27日17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aggzyjyzx.com,下同)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设计的相关资料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陆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 23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购买标书的凭证(用户需谨记“交易编号”,切勿泄露“交易编号”给其他人,可在当前支付成功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打印”或者“导出”按钮,将支付成功的页面打印出来,或者将页面导出到本地电脑。投标时,交易编号材料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用户若遗忘“交易编号”,可以进入购买标书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交易记录查找“交易编号”信息。)(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交易编号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14715.7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19.9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工程勘察费收费标准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30元人民币包干计取,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均已包含到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8.3.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
10.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监管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建设大院
电话: 0593-638266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政府大楼五层;
电话: 0593-6782326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536988
传真:0593-2536988 ;联系人: 小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 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