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JZB2016-2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管中心伊通河驿站给水管道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建管中心伊通河驿站给水管道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2供货周期:按甲方要求
2.3供货地点:长春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或相应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本企业(2012-2014或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7566639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邮编:130011
联系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日期:2016年11月